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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号-月望乡月望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1 15:16:52

马龙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月望乡月望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

跟踪审计结果


2017年第161号

马龙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马龙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马办发[2017]147号)的要求,我局于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5日,对月望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月望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的建设管理程序履行情况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批复及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月望乡月望村位于马龙县城东南部,月望乡政府驻地旁,距马龙县城10公里。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2016年,月望乡人民政府将资源承载能力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月望村纳入易地搬迁计划。经乡人民政府测算申报,项目于2016年7月经马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马龙县月望乡月望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马发改[2016]423号)文件批准立项,组织实施,采取统规自建、集中安置的方式进行。

2.项目批复建设内容。房屋建设工程:易地扶贫安置区共建设安置住房128户40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4户250人、同步搬迁户64户155人;户均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房屋建设标准为统一户型。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市政道路硬化9900平方米;街道硬化8200平方米;接入主供水主管道5公里、铺装综合给排水管网8公里、建设化粪池6座;架设电网8公里,安装路灯400盏;安置区排水、排污沟渠河道400米;建设公厕1座及200立方变频水池1座。

项目建设工期: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579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房工程投资812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投资737万元,公共服务体系工程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筹集1418万元、自筹资金161万元。

4.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执行情况。根据月望乡人民政府提供的项目建设资料反映:项目采取“统一规划、村民自建”的方式实施。乡人民政府负责项目主体地圈梁以下基础建设及项目配套基础建设;村民按照统一规划自建地圈梁以上房屋主体。工程于2016年8月3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由马龙县通达建筑公司中标,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截止2017年12月15日,由村民自建的房屋主体已完工;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实施方案、立项报批、用地预审、规划编制、地址灾害评估、环评、施工图图审、配套基础设施统建及监理的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的签订等基本建设程序;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绿化、亮化项目正在实施和旧房拆除、复垦复绿正在落实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水、电、路均已建成到户,达到了入住条件。乡党委、政府与扶贫搬迁户签订了“包保责任书”,承诺12月30日前6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搬迁入住。

(二)项目资金分配及管理使用情况

据月望乡人民政府及县土投公司提供的项目财务资料反映:

1.资金分配情况。截止2017年12月15日,分配给月望乡月望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资金为1223.75万元 。其中:建房补助583.7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40万元。具体为:

中央预算内建房补助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3.75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建房补助125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335万元;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320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17年12月15日,资金到位(含到达县土投公司及县财政,下同)950.34万元,其中:建房补助390.34万元、基础设施资金560万元。具体为:

中央预算内建房补助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0.9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建房补助62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247.44万元 、农发行项目贷款建设资金320万元 。

3.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17年12月15日,已拨付资金685.34万元,其中:建房补助390.34万元、基础设施资金295万元。具体为:

中央预算内建房补助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0.9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建房补助62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167.44万元、农发行项目贷款建设资金135万元 。

4.欠拨资金情况。截止2017年12月15日,未拨付资金538.41万元,具体分为两方面。

一是资金未到位欠拨273.4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2.85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建房补助63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87.56万元。

二是到位资金欠拨265万元,其中:农发行项目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5万元、 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80万元。

5.项目资金使用、投向情况。截止2017年12月15日,资金支付495万元,其中:兑付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250人建房补助200万元;支付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支出25万元、安置区道路建设工程支出195万元、安置区排污沟渠工程支出75万元。到位资金未兑付190.3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月望乡月望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乡人民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项目建设中,乡人民政府坚持“群众自愿、引导协调、部门配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强化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的扶贫搬迁安置政策,对项目建设管理认真落实了法人制、招标制、工程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责任制,项目建设基本履行了工程管理程序,对搬迁贫困人口围绕月望乡现有的蔬菜、花卉、苹果等农业产业,依托龙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马龙县博弘高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制定了相应的产业脱贫规划和就业培训计划,满足了教育、卫生、用水用电等后续保障。项目建成后,有力的改善了月望村128户250人贫困人口的居住条件,对促进月望乡全面扶贫脱贫具有较好的社会意义。项目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做到了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但是,审计也发现项目资金存在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到位项目资金455.34万元未发挥效益。截止2017年12月15日,到位项目资金455.34万元未发挥效益。其中:到位资金因项目建设主体月望乡人民政府报送的资金申拨资料不规范造成县土投公司欠拨265万元;拨付到月望乡人民政府未兑付(支付)资金帐存190.34万元。

根据《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云政办发[2017]31号)的相关规定。审计作出责成月望乡人民政府严格按资金拨付程序和要求,尽快提供规范的资金拨付资料到县土投公司,同时尽快按要求将资金兑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的处理意见。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马过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的学习与应用,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二)建议马过河镇人民政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禁令及要求,加强对接待费报销原始单据的审核,完善接待明细,实行一餐一结。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三公经费”的规定,真正做到“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

(三)建议马过河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应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建议马过河镇人民政府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已经制定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加强现金管理,严禁白条抵库,加强收支票据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始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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